歡迎您! 登錄 | 注冊 |
您的位置: 首頁 >> 國內質量要聞

認真做好新舊《標準化法》的銜接工作

發(fā)布者:上海市質量協(xié)會網 發(fā)布日期:2018-02-28
縮小 放大
分享到:

□ 甘藏春

法律的修正和修訂是不同的概念。修正是對法律進行局部的小修小改,以修正案的形式頒布;修訂是對法律進行全面修改,涉及面廣、修改力度大,修訂后法律全文重新發(fā)布。這次對《標準化法》進行修訂,對1989年《標準化法》的理念到主要制度都做了較大調整,因此,新法實施中需要重視新舊制度的銜接問題。

一是深入貫徹落實改革要求,積極推進強制性標準的精簡整合和轉化工作。

根據新《標準化法》和《改革方案》要求,今后除特殊領域外,今后僅存在強制性國家標準,不再存在強制性行業(yè)標準和地方標準。因此,目前最急迫的工作,就是按照強制性標準制定的原則和范圍,對根據1989年《標準化法》制定的強制性國家、行業(yè)和地方標準及其制修訂計劃進行全面的清理評估和整合轉化,對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,不宜繼續(xù)作為強制性標準的轉化為推薦性標準,確需保留其強制性的提出繼續(xù)有效或整合修訂的建議,同時研究提出各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框架。這一工作目前已取得積極成效。2016年12月29日,國務院標準化協(xié)調推進部際聯(lián)席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1.1224萬項強制性標準和2066項強制性標準計劃項目的整合精簡結論,并于2017年1月14日印發(fā)《關于印發(fā)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的通知》。下一步,我們要乘勝追擊,進一步加大強制性標準整合、精簡、轉化的工作力度,為構建結構合理、規(guī)模適度、內容科學的新型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奠定基礎,切實實現(xiàn)“一個市場、一條底線、一個標準”的目標。

二是及時完善配套制度規(guī)范,為標準化工作營造良好制度環(huán)境。

新《標準化法》頒布施行后,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一是要根據修法的理念創(chuàng)新和制度調整,對現(xiàn)存標準化有關的政府規(guī)章、地方性法規(guī)和規(guī)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。對于不符合新法精神和標準化體制改革要求的,要及時予以修訂或廢止。二是對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措施的,要抓緊研究制定,確保法律的新理念、新制度、新措施能夠真正落地生根,發(fā)揮應有作用。日前,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、民政部制定的《團體標準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》經國務院標準化協(xié)調推進部際聯(lián)席會議原則通過后,已經頒布施行。

(作者為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,本文選自作者在2018年全國標準化工作會議上《關于貫徹實施新標準化法的幾個問題》的講話)

《中國質量報》







桦甸市| 池州市| 德安县| 稻城县| 封开县| 马关县| 遂溪县| 任丘市| 湟中县| 延吉市| 任丘市| 晋州市| 固镇县| 江达县| 临朐县| 会昌县| 山西省| 邢台市| 松溪县| 阜宁县| 淮南市| 大丰市| 盘锦市| 金山区| 长宁区| 方正县| 海兴县| 紫阳县| 邓州市| 荥阳市| 灌阳县| 隆回县| 且末县| 清徐县| 汨罗市| 乐山市| 霍林郭勒市| 鸡泽县| 北流市| 新竹市| 长武县|